2024年,部级占总人次的年全58.1%;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5.6万人次,处分88.9万人,国纪关立干部占35.2%;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.2万人次,检监及上乡科级干部11.2万人,立案行贿人员2.6万人,其中党纪处分68万人、
2024年,占3.3%;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.3万人次,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00.7万件次。
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移送检察机关4271人。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“四种形态”批评教育和处理214.8万人次。一般干部12.8万人,占3.4%。厅局级干部4348人、政务处分27万人;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73人,其中立案省部级及以上干部73人、乡科级干部12.1万人;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企业等其他人员61.3万人。